前法国总统尼古拉·萨科齐因“刑事共谋”罪名成立,被判处五年监禁,这一判决被视为法国司法权力摆脱政治影响的标志性事件。
萨科齐因2007年总统竞选期间涉嫌接受利比亚资金支持,被法国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并判处五年监禁。他将于10月13日出庭,以确定正式入狱的日期。这一前所未有的裁决,显示法国司法体系正逐步摆脱政治势力的束缚,也真正落实了1789年法国大革命提出却长期停留在理论层面的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”的共和原则。
9月25日(周四)的判决引发法国政坛震动。法院认定,萨科齐在2007年总统选举期间,从已故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处秘密收取数百万欧元资金,以换取在国际舞台上为其背书。尽管判决严厉,包括10万欧元罚款、五年不得参选以及立即开始执行的五年监禁,但考虑到罪行的严重性——以专制腐败政权的非法资金秘密资助竞选——这一刑罚并不算过重。根据法国法律,这类罪行最高可判十年。
批评者称这是对政治权力的“无法容忍的攻击”,但从历史来看,这一判决只是法国司法独立进程的最新一步。法国革命时期就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,并在1791年刑法中规定,掌权者不仅应与普通公民一样接受审判,某些涉及腐败的罪行甚至应受到更严厉的处罚。然而,长时间以来,这一原则多为空谈。自第一帝国时期起,司法权一直受政府控制,直到20世纪中叶才逐渐恢复独立。
二战后,随着司法体系改革,法官通过公开考试选拔,并享有相对独立的地位。1970年代起,法国司法界掀起反腐浪潮,先后审判了包括商界巨头伯纳德·塔皮、前部长阿兰·卡里尼翁、里昂市长米歇尔·努瓦尔等知名人物。2011年,前总统希拉克被判有罪;2021年,萨科齐首次被判刑。这些案件标志着法国真正结束了对权贵的司法豁免。
法律的修订也为此提供了保障。2007年宪法修正案规定,虽然总统在任期内享有刑事豁免权,但离任后可恢复司法程序。2013年设立的国家金融检察官办公室虽未完全独立,但近年来展现了事实上的独立性。
如今,萨科齐成为战后首位可能真正入狱的法国总统。那些将此称为“司法暴政”的声音,更多是出于维护既得利益的统治阶层,而非捍卫所谓的“人民主权”。这起判决,正是法国司法独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生动体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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